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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法院该怎么判

时间:2024-09-16 10:30:11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在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会因种种原因,不愿意继续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法院该怎么判?

  律师解答:

  出现夫妻双方离婚后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若直接判定二人离婚将造成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此时法院往往会更倾向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给孩子身心健康带来恶劣影响,法院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实践中,有法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综合考虑当事人请求、抚养能力,以及家庭抚养氛围等各方面条件后,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达成“轮流扶养协议”,轮流抚养孩子,让孩子的成长不因父母的离婚而缺失爱和陪伴。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和判决能力,是否愿意轮流,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律师补充: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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