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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时间:2024-09-18 10:30:1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

  离婚时,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解答:

  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车牌系行政机关对于有限道路资源分配的一种行政许可,一般不具有财产价值,但在北京、上海等地因限购政策使得车牌具有了经济价值。

  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对于婚后“摇号”取得的牌照,系夫妻一方通过申请参与指标摇号取得的车辆指标,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竞价”取得车辆指标,那么此时车辆牌照就具有了财产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车牌在离婚时的分割,法院会根据车牌的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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