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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停被追尾,责任归属如何判定

时间:2024-12-27 08:30:26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停车难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现实生活中可能不少车主会出现违章停车的行为,违章停车是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更可能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网友咨询:

  机动车违停被追尾,责任归属如何判定?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违法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若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应负一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如果违停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那么违停车需要担责。如果因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临时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并在来车方向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的,违停车无须担责。

  律师补充: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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