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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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5 08:30:10
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导致的身体损害。对于受到工伤的员工来说,能否获得工伤认定结论,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和赔偿的程度。
网友咨询:
对不予认定工伤结论不服的,劳动者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此之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律师补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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