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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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5 08:30:19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证人出庭作证对查清案件事实真相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但是在实践中,证人因为害怕被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打击报复证人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主要有对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暴力伤害、当众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等,其他不易被察觉的方式也有利用职权降薪、降职、辞退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
律师补充:
打击报复证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因素(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打击报复证人造成轻伤或重伤甚至死亡的,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根据刑法中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按照该行为触犯的刑罚较重的犯罪规定处刑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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