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适用遗赠扶养协议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11-08 05:30:06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网友咨询:

  适用遗赠扶养协议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适用遗赠扶养协议须具备的条件:

  (一) 协议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二) 受遗赠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

  (三) 须受遗赠人未丧失或放弃受遗赠权;

  (四) 受遗赠人应当自其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60日内未明确表示接受的,则丧失受遗赠权。

  律师补充: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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