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基本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时间:2022-11-22 10:30:17

  药品管理具体内容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医疗单位的药剂管理、药品本身的管理(包括指定药品的标准规格,研制鉴定新药,开展药品检验淘汰疗效不确、毒副作用大的药品等)、药品的包装分装管理、特殊药品的管理、药品商标和广告管理、药品监督等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法定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网友咨询: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基本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1、客体:复杂客体,即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2、客观方面: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②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③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④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3、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

  4、主观方面: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办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妨害药品管理等刑事案件,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从业经历、认知能力、药品质量、进货渠道和价格、销售渠道和价格以及生产、销售方式等事实综合判断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律师补充:

  由于进口药不再被拟制为假药,所以,未取得证明文件卖进口药的行为,如果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成立独立的罪名:妨害药品管理罪。

  犯本罪,如果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等),系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论处。药品注册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指使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的,将同时触犯本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此时系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