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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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30 08:30:13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包括黄灯的指示通行。
网友咨询:
“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应依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起的作用和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黄灯应该为红灯与绿灯之间的过渡,系告知车辆、行人红灯即将亮起,在黄灯亮起的一刹那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若机动车在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则抢黄灯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因其他车辆或行人未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事故,则责任应由未遵守交通规则的一方承担。若机动车在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但驾驶员加速通过导致事故,则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补充:
如果闯黄灯行为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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