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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方是否需要赔付

时间:2025-01-02 08:30:17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日常的车流量迅速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发生的越来越频繁。

  网友咨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方是否需要赔付?

  律师解答:

  若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属于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缴纳的保险,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包含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部分。

  若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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